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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

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杰道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,对全市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暨全市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

副市长刘宏参加。

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永昌县红山窑镇红山窑村饮用水源地、金川集团公司物料堆场优化提升治理项目建设现场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扬尘防控工作现场等地,通过现场查看、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了相关情况。

执法检查组指出,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,加强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等的学习,按照市委“两区两城两融合”的工作思路,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;要解决好百姓关注的生态问题,着力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和扬尘防控工作,做好统筹方案,明确分工、落实责任、抓好落实,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,处理好发展与治理的关系,为人民群众创造安逸舒适的生活环境。

刘宏表示,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,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责任分工,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,形成合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开展。